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寝室评比办法及评分细则
一、总则
为贯彻落实学校“校园安全与环境整治工作会议”精神,切实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和环境整治,保护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,经研究生院批准,校研会特制订研究生寝室评比办法及评分细则。
1.本办法及细则适用范围是我校蛟桥园和麦庐园校区所有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宿舍;
2.本办法及细则分为基本达标项和优秀加分项;
3.基本达标项为所有研究生寝室必须达到的要求,凡有寝室违反其中任何一项的均被判定为不合格寝室(“泥石流寝室”),不得参与文明寝室评比,同时各学院在自查中将“泥石流寝室”信息登记并上报校研会,校研会将组织进行二次检查、评定;
4.优秀加分项为评比优秀寝室时所需的加分项目,只有在基本达标项全部合格的寝室才能进入优秀加分项环节评比。
二、基本达标项
1、严禁出现违章存放或使用电器及其他辅助加热器具行为
(1)存放或使用电炉、热得快等任何发热元件外露或无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器的;
(2)存放或使用电饭锅、微波炉、电磁炉、烧烤架、电煮锅等烹饪器具和电水壶、电热毯大功率电器或超功率使用电器的(大功率电器是指功率超过800W的电器);
(3)存放或使用未经“CCC认证”的电器的;
(4)使用电器时发热部位靠近可燃物的;
(5)其他违章存放或使用电器、设备的行为。
2、严禁存在以下私拉电线行为
(1)私自从空调或热水器插座引出电的;
(2)私自从电线(而非插座)引出电的;
(3)私自从本宿舍引电至其他宿舍或其他区域的;
(4)私自从本宿舍外引入电源的;
(5)私自接用公共电源的;
(6)其他造成安全隐患的接拉电线行为。
3、严禁超载用电、严禁使用明火、严禁在寝室吸烟。
4、严禁在住宿区内携带、存放易燃、易爆、强腐蚀性、强放射性等危险或有毒物品;不得携带或私藏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违禁品。
5、严禁滥用、挪用、损坏灭火器等消防设备。
6、严禁在宿舍区或宿舍炊膳等。
7、严禁个人物品(含自行车)占用楼道、楼梯消防通道。
8、严禁存在饲养、容留动物行为。
9、严禁存在留宿外校人员的行为。
10、宿舍的卫生状况不得存在脏乱差的现象,要求:
(1)寝室内务整洁,被子叠放整齐;
(2)寝室卫生间清洁无异味;
(3)寝室地面干净,天花板、门窗、墙壁整洁无污痕;
(4)桌椅板凳摆放整齐,桌面干净整洁,书籍不乱放;
(5)箱子、鞋子摆放整齐,不随意摆放;
(6)室内垃圾桶不满溢,垃圾及时清理;
三、优秀加分项
1.寝室文明礼仪类(50分)
(1)寝室成员之间文明礼貌,没有使用低俗、不文明词汇的现象;(15分)
(2)寝室成员积极乐观向上,无消极、反动思想;(10分)
(3)寝室成员学习氛围浓厚;(15分)
(4)寝室成员关系融洽,团结互助;(10分)
2.寝室环境氛围类(50分)
(1)寝室环境清香、温馨;(10分)
(2)室内墙壁有装饰(如图片、字画等),与寝室整体协调配合,有文化氛围;(15分)
(3)寝室床铺被子叠放方正;(15分)
(4)寝室地面无灰尘、积水;(10分)
四、奖惩细则
1.各学院按本院寝室数量推选各4%的文明寝室和“泥石流寝室”作为候选,由校研会最终评选确定;
2.被最终评定为文明寝室的全体成员将颁发奖励且视为校级奖励,被最终确定为“泥石流寝室”的全体成员将被通报批评(连带导师),并取消本学年所有评优评先资格;
3.若一寝室两次被评定为“泥石流寝室”,则由研究生院上报学校,寝室全体成员将给予纪律处分,影响毕业;
4.本评选办法及细则有校研会负责解释实施。
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
2017年3月17日